- 信息来源:市商务局
- 发布日期:2025-03-06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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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市政府工作安排,促进我市汽车消费,经研究决定,拟在海陵区、姜堰区和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开展汽车购新补贴活动。为做好汽车购新补贴发放工作,提高惠民补贴公平性、便捷性和安全性,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2025年汽车购新补贴发放服务企业,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选服务企业的工作任务
在汽车惠民券发放活动实施过程中,服务企业需按照活动方案要求,完成如下工作:
(一)系统开发及技术支持。按照活动方案要求,完成系统开发、技术对接、数据收集、信息安全保障等相关工作。
(二)对申请人资格初核。核验申请人信息,通过后台系统对申请人进行实名校验,便利申请人进行项目申报。
(三)建立资金申请台账。动态监控和报告资金申请进展情况,按照预算总额控制申请人数,确保资金申请不超预算总额。
(四)加强风险监测及管控。防范和阻止外挂软件攻击、假冒补贴申请系统。若有前述情形或迹象,应当及时报告、有效处理。
(五)组织开展政策宣传推广。投入一定资源对本次活动进行宣传,包括但不限于商户端宣传、户外宣传、社交新媒体宣传等,提高知晓率和参与度。
(六)提供咨询投诉处理服务。安排专门团队受理企业及申请人咨询、投诉等,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补贴申请工作平稳有序。
(七)提供补贴资金发放解决方案。遵循保障资金安全、直接支付、便利消费者等原则,提出补贴资金发放具体方案。
(八)接受政府部门监督管理。如实提供系统申报数据,为每名申请人建立“一户一档”,提供数据分析、工作总结等相关报告,主动配合开展审核审计、绩效评估等工作。
(九)提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需要的其他服务。
二、入选服务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 依法在泰州登记设立,治理结构健全,信用状况良好,拥有随时提供现场服务咨询的人员和技术保障。具备有效期内的《支付业务许可证》或《银行卡清算许可证》等相关资质;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行为记录名单”;具备与政府合作发放消费券(消费补贴)项目经验,且合作中从未发生重大资金安全风险和隐患;可为本轮消费补贴活动的开展配套一定比例的资金或政策,能够积极整合多个银行营销资源,开展叠加让利活动,形成叠加效应。
2. 具备稳定的技术保障和类似补贴活动运营服务的能力。平台系统安全性应符合国家信息安全要求,具备较强的人员、技术及资金的保障能力和风险管控能力;具备普适性、通用型较强的支付载体,以保障补贴活动高效、平稳、安全实施;具备自研软件系统提供技术支持的能力,并按照活动要求,升级迭代软件系统;补贴活动相关数据至少保存3年;支持二维码交易,支持所有银行发行的银行卡交易,不得强制商户和消费者在活动期间新开任何银行账户、购买任何设备。
3. 具备较强的工作协调组织及宣传发动能力。具备较强的用户和商户覆盖能力,平台覆盖人群较广,消费者认可度与使用率较高,服务商户覆盖加油、商超、餐饮等主城区企业,且能对商户按区域和分领域进行有效管理;具备与商户服务对接能力,在全市范围内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设有专业化服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活动对接和联调测试;具备较强的投诉处理能力,拥有专业服务团队,及时受理消费券活动期间相关的咨询、投诉等问题;具备较强的宣传发动能力,能够利用自有平台及其他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扩大活动知晓率及参与度。
4. 具备较强的风险管控能力。风险管控机制健全,能够采取针对性措施,防止违规套利、骗补等行为,有效保障资金安全。如发生因平台技术服务等原因造成的补贴资金损失,承担赔付责任。
5. 服从政府部门管理监督。主动配合开展发放资金监督管理、审计和绩效评价,按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资金监管所需材料。活动期间,定期提供有关数据;活动结束后,提供数据汇总和工作情况报告。
6.能够自行承担或联合合作方承担该项工作所需的相关宣传、技术开发、人员投入、第三方审计等费用。能够采取市场化运作机制,在汽车惠民券外提供其他让利消费者的政策包,形成叠加效应,增强本次惠民券发放活动对消费者的吸引力。
三、服务企业遴选过程
本次遴选工作由市商务局组织实施。具体流程如下:
(一)有意愿参加2025年汽车购新补贴发放服务企业遴选的,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泰州市商务局2025年汽车购新补贴发放服务企业申请书》;
(二)市商务局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确定服务企业;
(三)经市商务局确定的服务企业将通过官网向社会公示1日;
(四)公示无异议后,服务企业启动平台对接研发。具体执行方案以政府批准为准。
四、参与遴选所需资料
1.泰州市商务局2025年汽车购新补贴发放服务企业申请书原件(应对本通知第一部分、第二部分逐条进行响应,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简介、经营情况、类似活动经验、本次补贴活动执行方案、风险管控方案、平台用户数据、流量数据、用户满意度等);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3.企业相关资质。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支付业务许可证》或《银行卡清算许可证》等相关合法资质的复印件;
4.承诺书。承诺参与活动自觉服务和配合政府有关部门监督以及对参与遴选所提供的资料、方案等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原件);
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企业信用报告;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如发现服务企业在补贴活动开展过程中存在套取、骗取补贴资金,存在主观故意或过错致使财政资金受损等违法违规情况,将列入我市消费券发放服务企业黑名单,通报各有关单位并追究相关责任。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如只有1家企业申报,不再另行组织遴选。
(三)请有意愿参与本次活动遴选的服务企业于2025年3月8日17:00前将申请材料扫描版发送至电子邮箱jstzdoc@ 163.com, 纸质版直接交至泰州市商务局流通业发展和市场体系建设处。欢迎各有意愿的服务企业报名参与。咨询电话:0523-86839332。
泰州市商务局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