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212000024/2025-330366 分类 部门文件 商贸、海关、旅游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商务局 发文日期 2025-03-07
文号 泰商发〔2025〕39号 时效
关于开展泰州市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参与经营主体遴选工作的通知
  • 信息来源:市商务局
  • 发布日期:2025-03-07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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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国家和江苏省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要求,根据省商务厅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参与经营主体,具体要求如下:

一、遴选时间

新增经营主体报名时间为每月5日前。

二、遴选标准

1. 在泰州市设有正规销售的门店,具备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范围内商品销售资格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具备开具我市发票的资格和能力。

提供:店面照片2张以上,门店营业执照复印件和销售符合国家标准及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新车商品清单(商品品牌+商品型号)。

2. 与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有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签订有长期经销或代理协议,品牌经销商需获得品牌企业授权书等证明。

提供:长期经销或代理协议、获得品牌企业授权书等证明。

3. 经营状况良好,具备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具备缴纳社保的良好记录。

提供:纳税凭证(或完税证明、无欠税证明)和缴纳社保的良好记录。

4. 依法诚信经营,无不良记录,企业法人代表(个体工商户为经营者)信用状况良好。2022年以来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安全事故,无严重失信行为。

提供:信用中国信用报告或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取商户无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失信的截图。

5. 与有资质的整车、铅酸蓄电池回收企业(见附件)签订回收协议,并及时向回收企业移交旧电动自行车,其回收协议终止时间不得早于2025年12月31日。

提供:与有资质的整车、铅酸蓄电池回收企业签订回收协议,并附资质企业的资质证书。

6. 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回收体系,满足消费者以旧换新、退换货等消费需求。配合做好政策宣传推广,承诺不搞先涨价再补贴,保证销售的参加以旧换新活动的电动自行车新车价格,不高于参加以旧换新活动前1个月内本单位同款产品的平均成交价格,并接受消费者监督。不为个人用户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自觉、坚决抵制套现、骗补、套补等行为。

提供:在诚信经营承诺书上承诺相关内容的文书等材料。

7. 活动门店设有符合环保、安全生产要求的暂存废旧车辆的区域。

提供:废旧电池临时存放场地照片。

8. 建立完整清晰的活动台账,自愿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及委派的第三方机构对本次活动进行监督、审计。活动台账应包括但不限于消费者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旧车信息(旧车照片、车牌号、车架号、蓄电池类型、回收证明等)、新车信息(发票、合格证、车牌号、蓄电池类型等)、销售信息(购买产品名称及编码、销售额及补贴额、销售企业或门店名称、注册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并于活动结束后及时报主管部门备案。

提供:提供承诺书(附件1),企业负责人手写“本人理解并同意活动规则,将信守承诺。如果出现违反活动要求的情况,企业愿承担相应责任”。

9. 有规范完善的财务账目、销售系统和会计制度,拥有对公账户,能准确记录和核算活动相关财务数据。具备先行垫付1个月以上补贴资金的能力,满足消费者购车时直接抵扣。补贴资金经审核通过后,将定期发放至参与活动经营主体的银行对公账户。对不符合条件的依法予以追回补贴,违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10. 为简化流程、提升效率,本地加盟门店由品牌代理商统一进行报名。

三、相关要求

1. 扩容参与主体数量。市商务局将按照边实施边扩容、成熟一家启动一家的原则,在审核公示后,分批次授权开展以旧换新活动,并实行动态管理。

2. 严格把关经营主体报名。各经营主体要严格核对本单位资质和商品池,不得出现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情况。后续凡出现违反活动要求的,单位将承担全部责任。

3. 严控补贴资金风险。严禁活动参与方提供虚假信息或者设置虚假交易骗取补贴资金,不得利用补贴政策倒买倒卖补贴产品。如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取消参与活动资格,并追回补贴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四、其他事项

各报名经营主体需在每月5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和填报附件报各市(区)商务局,经各市(区)商务局审核后,于每月10日前报市商务局。联系人:余国民,联系电话:86839398。

靖江市商务局联系人:刘纪云,联系电话:89186059

泰兴市商务局联系人:王  磊,联系电话:87655605;

兴化市商务局联系人:陈泽宇,联系电话:80259618;

海陵区商务局联系人:吴天琪,联系电话:86220108;

姜堰区商务局联系人:张艺昕,联系电话:88865658;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商务局联系人:王文娟,联系电话:86965015。

 

 

 

                                                                                      泰州市商务局

                             2025年3月7日

39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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