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政策措施实施细则》项目资金第三方审核服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 信息来源:市商务局
- 发布日期:2022-12-08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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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泰州市商务局拟对《泰州市关于进一步释放市区消费潜力促进商业消费加快恢复的政策措施实施细则》项目资金第三方审核服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发布公告邀请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项目名称:《泰州市关于进一步释放市区消费潜力促进商业消费加快恢复的政策措施实施细则》项目资金第三方审核服务。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本次采购共分为三个步骤:第一步,有意向的响应供应商自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报名表等相关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第二步,响应供应商根据该项目采购需求提交报价单、资质审查材料等响应文件,局磋商小组就采购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保障措施、报价等综合考量决定中标方;第三步,局磋商小组与中标方进行第二轮磋商,最终确定采购价格和服务内容。
(三)资金来源:本次项目采购的资金来自局部门预算项目“第三方审核费用”。
(四)采购项目名称与资金额度:
采购项目名称为《泰州市关于进一步释放市区消费潜力促进商业消费加快恢复的政策措施实施细则》项目资金,财政预算项目资金额度为2000万元。
(五)采购需求:根据《泰州市关于进一步释放市区消费潜力促进商业消费加快恢复的政策措施实施细则》及附件,对项目资金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和评审,根据市商务局的要求汇总项目申报材料中的相关数据,出具资金审核报告。
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二、磋商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磋商申请人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是在泰州市域范围内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内有承担过政府相关扶持项目审核的经验,拟派至少4名专业人员(即注册会计师)服务于本项目,出具专业从业人员近三年来无不良记录的声明函,未参与同类项目区级审核,能接受在较短时间内完成第一批项目审核任务的要求。
三、磋商申请人提交材料
凡有意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22年12月 15 日下午17:30前,将加盖公章的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以及填写好的报名表(见附件)等相关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tzyxc9333@126.com。(以“供应商名称+磋商申请”命名。可到市商务局查看第一批项目资金审核工作量。
四、响应文件递交的相关要求
供应商书面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另行通知,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方将拒绝接收。
五、采购方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泰州市商务局
地 址:泰州市凤凰东路58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523-86839333
附件:竞争性磋商采购报名表